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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批工作规程(2023年度修订)》的解读
2024-02-20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完善对保安企业的行政审批,经调研,结合全省保安行业现状和审批要求,省公安厅对2010年版《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批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进行了修订,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已印发全省施行。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保安服务公司的设立审批,依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省厅于2010年出台《规程》,施行以来,在推动我省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保安服务业社会化、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程》已沿用13年,为适应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符合保安企业审批实际需要,省公安厅作了修改完善,并重新印发。

二、修订内容

一是许可实施内容细化。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调整了保安师相关内容,细化了“缴纳5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或银行工资流水证明”的内容。二是单位设置和机构调整。在出具提供部队单位证明中增加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内容。三是程序梳理和原则规范。按照最新“放管服”要求,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1个工作日;为严格保安审批,新增“审核审批原则”内容。

三、工作部署

新《规程》印发后,为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我省各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按照省厅要求,积极抓好贯彻落实,并组织本地保安监管民警认真学习,确保在对新申报企业在审核时按照新的申请方式、新的申请材料、新的办理流程进行审核;积极配合省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新旧《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批工作规程》的衔接,结合“放管服”要求和审核审批原则,依法依规审核;同时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新《规程》内容和申办要求的知晓度,进一步方便群众。

 

  
相关链接: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审批工作规程(2023年度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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