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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流水号
标 题 咨询
姓 名 王**
写信时间 2016年02月12日
信件内容 新生儿因在外省出生,无法及时回当地落户,新生儿最长落户时间限制是多长时间?如果超过了最长时间限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或者给个户籍电话咨询一下?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请利州分局回复。

王庆永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
新生婴儿上户材料:1、父或母书面申请新生婴儿入户申请,须写明出生婴儿的出生时间、性别及姓名; 2、《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亲和母亲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5、婴儿血型。
欢迎通过广元网上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网上申请办理程序:请登录广元网上公安局办事大厅,在业务中心选择“户籍业务”,点击《出生申报(未满一周岁)》[在线办理],选择利州区——XX派出所,按“办事向导”流程提示申报办理。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向政务大厅公安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839-3310992。
最后,祝新年快乐!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16年2月17日


利州区公安分局
处理对象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