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军人家属户口 | ||
姓 名 | 张** | ||
写信时间 | 2018年08月8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你好:我是一名现役军人,我想咨询一下,我结婚了想把我家属的户口迁至我家,怎么解决。因为我现在老家没有户口,小孩出生以后户口怎么解决?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朝天分局回复 张维兵: 你好!你是一名现役军人,按照户口管理规定,你的户口已在沙河派出所迁出注销,你结婚后,要迁家属的户口,条件应属于婚迁(夫妻投靠),而你的户口在部队,只有你满足随军条件,可以将户口迁至你的户口内,无法迁至你的父母亲户内。根据相关规定,你们夫妻的小孩出生后,要上户时,可上在小孩父母亲的任意一方户内。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沙河派出所(8672110)。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18年8月15日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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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 ||
处理时间 | 2018-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