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感谢信 | ||
姓 名 | ***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5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广元市刑侦支队出管办领导: 你们好!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有很多的好多人好事出现,更有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的公职人员—人民警察。 由于我家小孩在大人不知情的状况下, 他私自离家出走,从4月22日出走至5月17日,期间因其未成年, 没有身份证,家长,老师警察多方寻找仍无下落,但在5月16日接到广元警方电话,孩子找到. 我们家长也亲自在5月17日把孩子接回家. 在这里我们一家人要特别感谢四川省广元市刑侦支队出管办—唐队长。 致此 敬礼 感谢人:王国强(监护人) 2017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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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来信同志: 你好。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认可,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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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 ||
处理时间 | 2018-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