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我要写信 >> 信息详细
我要写信
信件内容
流水号
标 题 合理要求
姓 名 蒲*
写信时间 2015年10月19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苍溪县公安局:

    谢谢你们向公安局领导说明,要求对方承担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到目前为止,我得到的全是对方不愿意承担。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请苍溪县局处复。

蒲勇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对方不同意调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第9条之规定,如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依法解决。

苍溪县公安局
2015年10月26日


已回复
处理对象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