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感谢 | ||
姓 名 | 叶** | ||
写信时间 | 2016年04月23日 | ||
信件内容 | 万分感谢王副所长的热情帮助,当他知道消息后,第一时间就与我沟通,并及时出警调查,终于有了希望。。。。。感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利州分局回复。 叶东林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利州分局已责成南河派出所在前期初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线索收集,争取早日破案。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16年5月4日 利州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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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6-0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