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一封来自山城的感谢信 | ||
姓 名 | 张** | ||
写信时间 | 2015年03月10日 | ||
信件内容 | 感谢信 广元市公安局: 我是重庆的一名游客,2015年2月21日来贵地旅游,晚上入住广元市兴林商务宾馆,车子停在对面医院的停车场内。第二天早上开车的时候发现车子右后方有擦挂痕迹,通过停车场找到了肇事车主,并通过电话联系上车主。但是车主以自己在外地为由,没有及时出面解决问题。我们两个车的一行10人从早上七点过一直等到九点过也没有任何的结果。当时宾馆已经退掉, 80多岁的婆婆和1岁多的孩子都只能站在寒冷的停车场内等待,我们的行程受到了阻碍,万分无奈之下我拨通了110,两位不知姓名的民警(后来通过联系利川区公安局知道了是嘉陵派出所赵洪帝和张丁文两位民警)很快驱车过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由于等待太久的原因,我的情绪很激动,在此向两位民警道声对不起!同时感谢他们很快的帮我联系上了车主,并很快的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真的非常感谢! 同时希望利川区嘉陵派出所赵洪帝和张丁文两位民警的这种行为得到发扬光大,实实在在,高效率的帮助百姓解决困难! 感谢人:张女士 2015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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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张万琳同志: 你好,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公安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同时感谢你对我们公安民警工作的肯定和支持。有了你们的信任与支持,公安工作才能不断的取得新的进步,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警民能够更加紧密的团结协作,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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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5-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