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这是一封感谢和撤诉得信 | ||
姓 名 | 刘** | ||
写信时间 | 2016年01月26日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之前因为自己得在回家乘坐汽车过程中丢失了东西而进行过投诉,但经过一位姓江的叔叔开导和自己的一些反思后,的确觉得自己的上诉存在不合理之处,所以先决定撤诉。 首先,丢失贵重物品我自己是有责任的,尤其对作为警校生的我来说,更应该吸取教训! 其次,之前自己的投诉可能带有一些情感色彩,以至于自己的言语有点过激,在这里,我要郑重的表达我的歉意,对不起!也请各位不要放在心上,我也是无心之过,毕竟涉世未深,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自己日后去学习,去领悟。在日后,我会努力改进的! 最后,我要感谢这位江警官,谢谢您能耐下心来开导我,跟我谈心,您的这通电话,让我茅塞顿开,突然觉得自己的确太年轻,太冲动,处事方面自己还需要学习,谢谢您,我现在真的领悟到了“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得道理,在日后我一定会不断的改进自己的缺点,勤学成才,真正做一名合格的职业警察! 我的那个物品遗失案,还请您们费费心,农村的孩子丢失了价值接近一万的物品,的确觉得很难过。麻烦了,谢谢您们,祝您们工作顺利,家庭和睦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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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利州分局回复。 刘登强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利州分局已责成汽车站派出所在前期初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线索收集,并加强与朝天分局曾家派出所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查找丢失物品。 最后,祝你新年快乐,全家幸福安康!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16年2月3日 利州区公安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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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6-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