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交通标示 | ||
姓 名 | 陈** | ||
写信时间 | 2016年06月30日 | ||
信件内容 | 我叫陈文海,我想建议下。在有些危险的路口应该设置一些交通警示标志。因为我今天走路。在莲花路那边走路的时候因为没有警示语或标记。差点被车撞了。今天是我万一是那天的有个老太爷或老婆婆走路。万一被撞了呢。那是多大的影响。建议有关部门设置标示牌。不要让悲剧发生。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交警支队处复。 陈文海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知悉。 就您反映的在某些危险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的问题,我们会尽快派人去各路口现场实地查看调研,并根据现场反应的情况安装警示标志标牌。也希望您在过马路的时候能走人行横道,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李维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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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6-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