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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建议
信件内容
流水号
标 题 治理小偷
姓 名 刘*
写信时间 2015年03月16日
信件内容 事情经过:今天我侄女在车站外买水果被小偷偷了钱包,因她要回去上班,就电话报警备案,我根据她叙述的地点和人物到现场去看了一下,卖水果的姐姐说,这几天小人偷太多了,昨天还有人被偷了2万多,刚在我们闲聊时,一个美女又过来说,她的手机刚刚也被小偷偷了......众人都说报了警也起不了作用!!!我对前来出警的警察说可以调一下城管岗厅的摄像头看一下,警官说:我们和他们不是同一个单位,无法调取……
    自己的东西被偷首先是自己不小心才给了小偷机会,但是默许小偷任意的偷窃行为是不是也是给了小偷更多的机会?苍溪车站在县城中心,周边摄像头、天网都有,还有巡逻、执勤的警察、交警、城管等执法人员…………
    作为一名苍溪人,真心希望苍溪县公安局能否治理一个这些关系民生的小问题,给苍溪人民或经过苍溪的外来人员们一个安定的出行环境,谢谢!为工作在一线的工作人员致敬,也希望他们能理解一下报案人员的心理!
   期待苍溪治安越来越好!!!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请苍溪县局处复。

刘奕同志:
        收到你的来信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事件进行了核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3月15日中午,陵江派出所民警接县局指挥中心指令:苍溪县陵江镇汽车站内有人东西被盗窃,请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向你了解了相关情况,你表示是你侄女的钱包被偷了,但她侄女已经坐车离开,现在人已经不在苍溪县汽车站。你提出调取城管的监控,因当时岗亭的城管中午都下班,民警就先行让你到派出所作笔录,再安排专人带上相关手续材料调取监控,后你表示侄女要上班,空了就来,但一直未到派出所。 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和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苍溪县公安局
处理对象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处理时间 2015-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