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护照取证过程的问题反馈 | ||
姓 名 | 李** | ||
写信时间 | 2014年05月5日 | ||
信件内容 | sir / madam : 第一次进入公安局办证,在急用取证过程中竟然给我弄那么大个“乌龙”事件。浪费大家的时间。 请你们工作时对办事者多用点心。对电话咨询者进行记录,内部工作者之间做好工作沟通,有需要给予回访。因为我们电话联系并不一定是找到的相对应的办事关键人。 望你们工作做得越来越好!大家都轻松! 理解者之一:李秋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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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李秋容同志: 你好,来信已收悉。感谢你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改善工作中的不足,以实际行动为广大群众服好务。 广元市公安局 2014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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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4-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