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警官,我还要咨询一下。 | ||
姓 名 | 杨* | ||
写信时间 | 2016年04月2日 | ||
信件内容 | 十分感谢警官上次详细的解释。 警官说的要去开单身证明或者是未婚证明,再去派出所申请。现在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我一直在成都这边做事,属于自由职业,没有单位的。广元那边的话,也只是户口在那边,我从没有和当地的街道办有过接触,他们要是不开证明又该怎么办?户口本上也只有我一个人。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到派出所直接提出书面申请,因为我从没有去过民政局办理过婚姻登记,这个是可以查到的。 希望警官给我说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该找谁开未婚证明或者是单身证明?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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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苍溪县局回复。 杨虎: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 公民个人的婚姻情况、是否进行过结婚登记,需民政部门才能进行系统内查询,并未与其他部门联网。 苍溪县公安局 2016年4月5日 苍溪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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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6-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