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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标 题 身份证丢失
姓 名 杨*
写信时间 2017年05月9日
信件内容 本人身份证在成都锦江区丢失,以后一切因此身份证发生的事与我无关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请青川县局办理

同志:
你好。现就你的信访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居民身份证管理操作规程》第二节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的第七十四条规定: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到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办证大厅申报挂失。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因此,请你到你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挂失申报。
祝好。                            

青川县公安局
2017年5月11日


青川县公安局
处理对象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处理时间 2018-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