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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
信件内容
流水号
标 题 身份证
姓 名 陈**
写信时间 2019年03月8日
信件内容 警官你好,我像咨询下我12年在广元三堆镇派出所办的身份证当时没录指纹,现在可以补录指纹吗,还是说需要身份证一起更换在补录?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请利州分局回复

来信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由市公安局转利州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由户籍派出所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采集指纹信息,除未满16周岁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应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外,必须由本人办理。如有疑问,你也可向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39-3310992。
谢谢你的来信。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19年3月13日


利州区分局
处理对象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处理时间 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