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身份证 | ||
姓 名 | 陈** | ||
写信时间 | 2019年03月8日 | ||
信件内容 | 警官你好,我像咨询下我12年在广元三堆镇派出所办的身份证当时没录指纹,现在可以补录指纹吗,还是说需要身份证一起更换在补录?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利州分局回复 来信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由市公安局转利州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由户籍派出所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采集指纹信息,除未满16周岁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应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外,必须由本人办理。如有疑问,你也可向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39-3310992。 谢谢你的来信。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19年3月13日 利州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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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 ||
处理时间 | 2019-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