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感谢信 | ||
姓 名 | 宋** | ||
写信时间 | 2014年04月1日 | ||
信件内容 | 感谢信 尊敬局长先生: 在此清明节到来之际,祝各位民警节日愉快,合家欢乐!我是利州区赤化镇石羊村6组村民宋春秋,2014年1月30日正值大年除夕之日,我的家父在108线1920段出现意外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为了合理的解决交通事故,在年假正月初一、初二期间,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教导员王泉、民警谭渊放弃休假时间,主动上门协调和处理交通事故,给我全家做思想工作,安抚事故双方的情绪,合理解决事故带来的伤痛,周旋于两家之间做工作,顶着家属不理解的压力,不厌其烦,充分的站在百姓角度看待和处理问题,家属和亡灵得到莫大的安慰,你们为推动社会进一步安定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我们要特别感谢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教导员王泉、民警谭渊,还有为此案奔波的全体干警,真心的说一声,辛苦了!家属感激的心情无法用任何言语和文字来表达,伸张正义的你们让家属看到公正!让社会看到安宁!他们的敬业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们的工作姿态让我们感受到了社会“正能量”从他们身上在默默的传递!我们全家感激涕零,你们真正的诠释了自己作为人民卫士的职责!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宋春秋同志: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及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你们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是我们工作最大的动力。我们公安民警奋战一线,为的不是功与名,而是为了百姓的一个“赞”字。王泉、谭渊两位同志牺牲自己私人时间处理案件,这种精神值得学习,但更多的是他们在忠实地履行着警察的职责。 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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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办公室 市局办公室 | ||
处理时间 | 2014-0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