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感谢信,致广元利州分局南河汽车站警务室民警同志 | ||
姓 名 | 吴**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7月7日 | ||
信件内容 | 2017年7月7日,由于本人疏忽,在广元南河汽车站遗失随身腰包一个,内含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重要证件。该警务室民警同志在拾得腰包后,利用包内仅有的身份信息,经过多方查找,最终联系到我的家人,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到了我本人,让我及时领回了腰包,避免了由于证件遗失引起的不必要的麻烦和财产损失。该站民警同志在我认领包裹的时候态度十分友善,仔细核对了我的个人信息,避免由于误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其谦和谨慎的态度充分的体现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我本人对该站同志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最忠心的祝福!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利州分局阅复 吴剑锋同志: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对民警辛勤付出的认可!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人民警察始终不变的宗旨,我们将围绕“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打造最满意警队”目标,创新失物招领方式,拓宽为民服务渠道,搭建亲民利民平台,做到失物招领规范管理和便民服务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谢谢你的来信。 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17年7月13日 利州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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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 ||
处理时间 | 2018-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