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新生儿户口 | ||
姓 名 | 陈** | ||
写信时间 | 2019年06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我和我女朋友认识六七年了,再2018年生了我们的儿子,但是勒,我因为岁数不够,没发和女朋友拿到结婚证,所以娃娃马上一岁了都还没有上户有点着急,娃娃没有社会保障,我们一家人都很着急这个,希望可以给我们宽大处理,万分感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治安支队回复 来信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由治安支队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程第二十七: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仍必须办理入户手续,并于当月内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情况。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定。出生登记结束后,派出所或办证中心需在出生医学证明上加盖已入户章。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或无法核实新生儿母亲信息,不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凭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及相关证件,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申请随父登记常住户口, 《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信息的,需提供具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感谢来信,祝好! 治安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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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 ||
处理时间 | 2019-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