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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
信件内容
流水号
标 题 户籍问题
姓 名 张**
写信时间 2019年03月7日
信件内容 现在从朝天区将户口迁到南河片区,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办结时间是多久?是否需要回朝天办理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请利州分局回复

来信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由市公安局转利州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户籍迁移政策〕规定:公民离开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居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登记。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的原则,实行条件准入制。
由于你来信未写明迁户原因,请结合实际情况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如有疑问,你也可向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39-3310992。
谢谢你的来信。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19年3月13日


利州区分局
处理对象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处理时间 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