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
标 题 | 学历变更,婚姻状态变更 | ||
姓 名 | 周** | ||
写信时间 | 2019年02月27日 | ||
信件内容 | 户口本学历变更,婚姻状态变更是否需要本人到场,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请利州分局回复 来信同志: 你好,你的来信已由市公安局转利州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第五十一条〔变更更正原则〕规定,公民户口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报变更登记。第六十条〔非主项变更〕规定,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市城区东坝、嘉陵、南河、雪峰、万缘新区等辖区的居民,请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受理点(市城区的东坝、嘉陵、南河、雪峰、万源派出所户籍业务迁至万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公安窗口]集中办公,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50号,乘坐10路、19路公交车即可到达)申请办理,其它的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有疑问,你也可向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39-3310992。 谢谢你的来信。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 2019年3月1日 利州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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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市局信访处 市局信访处 | ||
处理时间 | 2019-03-05 |